日前,姜堰区市场监管局组织9个基层分局,对电动三四轮车销售门店开展全覆盖排查与合规指导。
执法人员采用“查资质、核台账、验证书、对参数”四步工作法,逐一核验在售车辆是否纳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证书、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及车辆一致性证书,比对实车参数与证书、铭牌信息是否相符。针对排查发现的不在公告目录、无3C认证或认证过期、实车参数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等违规产品,现场责令停止销售;对涉嫌违法情形,依法立案查处;同步重点核查经营行为,严查以“老年代步车”“老头乐”等称谓混淆车辆属性、宣称车辆“无需上牌、无需驾照”等虚假宣传,以及擅自非法改装车辆等突出问题。
此次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摸排销售门店109家,建立经营主体排查台账109份,发放《电动三四轮车规范经营承诺书》《电动三四轮车消费提示》各103份。执法人员同步开展政策宣讲,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产品准入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据介绍,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常态化监管,跟踪复查问题门店整改落实情况,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电动三四轮车及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持续规范行业市场秩序,切实守护群众出行安全与消费权益。
编辑:陈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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