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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立军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时间:2020-10-29 09:51  来源:泰州日报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10月28日,泰州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史立军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任务,推动依法治市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推进“一高两强三突出”、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孔德平就依法治市相关工作作部署。市领导刘霞、杨杰、陈金观出席会议。
 
       史立军在讲话中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发力,全面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立法上做到科学透明,在执法上做到严格规范,在司法上做到公平公正,在守法上做到普教普惠,为实现人民满意的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史立军指出,要始终围绕大局,紧扣发展急需、改革所向、民意期盼来立法选题,切实加强经济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立法,努力以体现泰州特色的高质量立法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严格立法程序,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确保每一项立法都能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史立军强调,要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厘清执法权限,加快构建“一个领域、一个部门、一个区域”一支队伍执法新模式,推动“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转变。按照“重心下移、责权一致”原则,明确环保、交通、城管等领域执法层级,充实基层执法力量,确保管到底、管到位。要继续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确保执法程序规范、处罚适当、文明公正。要继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争创全国、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史立军指出,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城市,其中一个重要内涵就是要让群众从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要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做到司法权力依法独立行使,绝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绝不允许任何主体法外干预。要深入推动阳光司法,创新落实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庭审公开等服务制度,畅通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过程的渠道,不断提升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史立军强调,推进全民守法,必须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要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全力争创“七五”普法全国先进城市;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放大“泰有法”品牌效应,在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化活动和法治文化产品上不断创新,让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文化熏陶、感受法治力量、增强法治观念;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资源统筹管理、一体运行,引导法律服务机构融入平台、窗口,更好满足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泰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评估办法(试行)》,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市(区)委依法治市(区)办负责人参加会议。(叶桂华)

 
编辑:沈露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