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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省人大代表提交23件议案建议

时间:2015-02-02 14:42  来源:泰州日报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成关注重点
       出席江苏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泰州市代表共向大会提交23件议案、建议,涉及交通、法治、饮水、新农村建设、教育、养老等多个领域。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代表们关注的重点。高纪明等代表提出启动北沿江高速铁路前期工作的议案,李卫国等代表提出关于规划建设高(邮)兴(化)东(台)高速公路的议案,张小兵代表提出关于启动盐泰锡宜城际铁路前期工作的建议,顾继礼代表提出关于推进泰常过江通道建设前期工作的建议,高永明、沙安勤代表提出关于提高里下河地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补助标准的建议。

       周剑浩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行政检察监督的决议,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他在建议中说,法治江苏的建设需要省人大常委会在相关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在人大领导“一府两院”的宪法架构下,可以通过相关的决议,使人大的权力监督能够通过“一府两院”权力的互相制约得到更好地实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督促相关部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以确保法律在本地更好实施。

同时,又通过同级的法律监督,使权力行使中的不足有着“自我治愈”的可能。检察机关执法中发现行政程序不完善,可以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促使其建章立制,避免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沙安勤代表提出,加快通江引水工程建设,让苏中老百姓全部饮上长江水。他在建议中说,苏中地区共22个县市区,目前仅兴化市没有饮上长江水。建议省有关部门将兴化人民饮用长江水工程列入项目加快实施,尽早联网供水,形成主水源长江、备用水源内河的供水格局,实现兴化百万人民饮用长江水的长久期盼。同时,省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兴化饮用长江水工程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尽快解决此项关系兴化民生的大事。

       许杏桃代表建议政府尽快出台“美丽乡村”建设的细化政策。他说,“美丽乡村”建设是自新农村建设以后更高标准农村建设要求,主要包括道路、绿化、亮化、改水改厕、生活垃圾、河道清淤、休闲健身广场等建设内容,政府在政策宣传、引导、资金扶助等方面要提供政策和优惠。建议政府早出台“美丽乡村”建设具体细化政策,特别是管理部门的确立,明确具体职责,超前定位,不能摸石头过河,不能走回头路,不能花冤枉钱。钱兰

编辑:蔡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