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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分局荣获“泰州市文明单位” 称号

时间:2018-12-07 15:38  来源:泰州市国土资源局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12月3日,姜堰区委宣传部在姜堰分局举行“2015-2017年度泰州市文明单位”授牌活动,区宣传部副部长黄立群授予“泰州市文明单位”牌匾,分局局长钱忠星、纪检组长夏静秋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活动。
 
       近年来,姜堰分局围绕上级工作部署,以提高单位文明程度和干部职工素质为目标,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同步推进,通过创新载体,完善机制,落实措施,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实现了文明创建新发展,先后创成2010—2012年、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
 
       黄立群对姜堰国土资源系统荣获泰州市文明单位表示祝贺,对姜堰国土分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创新做法和突出业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国土分局“党建+业务”、群团组织在精神文明创建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值得宣传和推广。同时,黄立群对文明创建、志愿服务、党报党刊订阅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编辑:黄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