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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发出一号河长令

时间:2018-10-17 09:10  来源:泰州政府网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日前,兴化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车路河河长刘春龙签发《关于迅速清理整治车路河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的命令》。这是河长制工作实施以来兴化市发出的第一号河长令,也是全省范围内发出的首份河长令。

       东西流向的车路河贯穿兴化全境,全长42公里,是兴化市一条重要的入海通道,承担着行洪、输水、航运等职能。近期,车路河垛田街道河道管理范围内出现多起无序涉河违建,严重影响河道的行洪输水航运安全及河道两岸美观,妨碍了河道的正常管理秩序。为此,兴化市级车路河河长刘春龙签发命令:即日起,由垛田街道牵头对车路河违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命令要求各级段河长主动履责,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清单,按河长制部门联动原则,牵头职能部门积极履责。

       “河长制”必须是“责任制”,兴化市委书记、市总河长李卫国调研河长制工作时强调,各级河长要敢于顶真碰硬,要坚定不移地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每条河湖都要有人管、都要管得住、管得好、管出成效,切实做到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整治。据了解,随着《江苏省河长湖长履职办法》《泰州市河长制工作督查问责办法(试行)》《兴化市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陆续出台,兴化市将对工作不主动、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不处理,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追责。

编辑:袁常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