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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发改委煤炭减排工作成果初显

时间:2018-04-12 15:03  来源: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2017年3月,姜堰区发改委牵头成立区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工作小组。一年来,该区煤炭减排工作成果初显。
 
       去年,全区规上企业耗煤28万吨,较2016年削减14.8万吨,完成市交任务(2.41万吨)的614%。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整治到位,全年未新增备案自备电站和燃煤锅炉项目。
 
       今年,区发改委将根据省、市、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按照“年度总量不高于控制任务、削减总量不低于削减任务”的目标,坚持“产业减煤、节能减煤、电力减煤”三管齐下,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煤炭削减量4.28万吨任务。
 
       严格项目准入备案。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健全重点耗煤行业准入条件,严格非电行业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和燃煤锅炉。除国家选定示范项目和公用燃煤背压机组外,全区不再新建燃煤发电、供热项目。对所有行业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替代或等量替代。不符合替代标准的不予出具节能审查报告,不得开工建设。
 
       分类整治燃煤锅炉。按照区“263”专项行动要求,巩固2017年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的整治成果,加大督查力度,防止生物质锅炉掺煤、关停燃煤锅炉重启等现象发生。推动10-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力度,重点推动大唐至华丽塑料的管道供热项目实施。引导企业提前开展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对其余燃煤锅炉,全部按照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促进相关企业主动整治。按照全区统一编号的燃煤锅炉清单,逐一明确整治方案,限期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关停或超低排放改造,逐级落实责任主体。
 
       压减行业煤炭消费。严格落实《江苏省非电行业煤耗项目煤炭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全面完成2018年市下达去产能工作部署。严禁新增钢铁、水泥熟料等产能项目。鼓励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和焦化、工业窑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水平,提升“煤改电、煤改气”水平。严格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限制销售和使用灰分大于等于16%、硫分大于等于1%的散煤。
 
       鼓励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稳步推进里下河地区风力发电项目申报工作。加快华港镇、淤溪镇渔光互补分布式发电项目并网发电。
 
       “2019年前,关闭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台,整治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3台,至2020年,全区煤炭总量至少削减7.8万吨。”区发改委负责人介绍,同时将严格开展减煤督查考核,确保减煤任务全面完成。

编辑:黄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