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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建设发展

时间:2016-08-24 14:03  来源:泰州市发改委网站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为培育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日前,泰州市设立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对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以及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活动、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公益宣传等方面进行奖补,扶持市区社会组织建设发展。
 
       专项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从 2016年起,每年按照不低于500万元的规模安排预算资金。泰州市同步配套制定了《泰州市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对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予以细化和固化,对项目申报、审核以及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予以规范。

编辑:黄丽萍